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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孩”建议,引热议!网友:说到点上了



今年的全国两会已经拉开帷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提交了一份《关于重视一孩生育支持的建议》。她建议取消生育支持政策的孩次差异,避免出现一孩不补、二孩少补、三孩多补的差异化递进式支持政策。同时取消生育支持政策的户籍限制,将生育支持政策与户籍脱钩,保障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政策待遇。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

生育支持政策不仅需覆盖二孩三孩
也应同等覆盖一孩

在建议中,贺丹指出,一孩生育的萎缩和推迟是拉低生育水平的主要原因。我国总和生育率从2019年的1.52下降至2022年的1.07,分孩次看,一孩生育率从0.7跌至0.5,一孩平均生育年龄从26.4岁升高至27.4岁。能生且愿意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家庭数量明显减少。一孩生育率下降将进一步降低二孩和三孩生育率,加剧生育水平下降趋势。

一孩生育养育体验差也是影响家庭再生育的主要因素。中国婚育状况调查数据显示,多数一孩母亲反映对备孕、怀孕和生育的过程感到不安,孩子出生后生活质量下降、养育孩子压力大、教育过程太累太操心等导致家庭不愿意再生育。

此外,贺丹调研发现,一些地方政策仅覆盖二孩、三孩家庭,一孩家庭不享受优惠政策。她认为这样的政策可能不仅难以提高生育意愿,反而会带来政策的碎片化、孩次间的不公平。

针对上述问题,贺丹在提案中也给出了改进建议。她认为应取消孩次差异和户籍限制,坚持公平、包容、友好的生育支持导向。取消生育支持政策的孩次差异,避免出现一孩不补、二孩少补、三孩多补的差异化递进式支持政策。着重改善家庭初次生育养育的过程体验,提高一孩家庭生育的获得感和再生育意愿。取消生育支持政策的户籍限制,将生育支持政策与户籍脱钩,保障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政策待遇。

建议将大学生纳入生育保险范围
促进教育制度与婚育政策衔接

在提案中,贺丹还提到了大学生婚育问题。她建议将大学生纳入生育保险范围,促进教育制度与婚育政策相衔接,使适龄婚育与教育学制改革调整相结合,为个体实现学业安排、生育安排和就业安排的有序衔接创造条件。

她表示,应支持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合理婚育安排,对因婚姻、生育、养育问题而产生的学业变动提供时间、经济和服务支持,为生育的大学生提供医疗保障和生活津贴。

此外,贺丹提出,可以通过构建以促进青年职育平衡为核心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围绕“没人带”“养不起”“生不出”等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婴幼儿照护补贴,生殖健康服务等基本保障制度,大力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她建议促进生育支持政策配套衔接,家庭育儿阶段给予税收减免,在家庭购房、购车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发挥社会保险的协同作用,经济压力较大的家庭可以提前支取住房公积金和和养老金的个人账户部分。多方降低家庭生育养育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机会成本。

网友说

@相遇在香榭丽舍:找到了问题的根本
@夏月之颜:说到点上了
@一点三十六分:说的对,一孩才是关键。
@日在前沿:这个得支持
@见仁键字:没毛病
@鲁沐晴扬:每一个孩子都是平等的,本来就不应该有孩次差异。
@幸福天晓得:如果一孩没有扶养压力,才有动力生2、3
@ERISASUM:终于有人发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才是重点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南都记者 赵霖萱 王凡 发自北京



南都评论

提振生育意愿,也要减轻一孩家庭的压力

文:刘远举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在提案中呼吁“重视一孩”,发钱奖励生娃不能只给二孩、三孩,一孩才是生育萎缩的主因。


她提出建议:取消生育支持政策的孩次差异,从全周期、全过程的视角设计生育支持政策措施,避免出现一孩不补、二孩少补、三孩多补的差异化递进式支持政策,着重改善家庭初次生育养育的过程体验,提高一孩家庭生育的获得感和再生育意愿。取消生育支持政策的户籍限制,将生育支持政策与户籍脱钩,保障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政策待遇。


近年来,多地都在探索发放育儿补助,比如杭州提出,自1月1日起,同一对夫妻生育二孩、三孩,且新出生子女户籍登记在杭州的家庭,拟向生育二孩的家庭一次性发放补助5000元,生育三孩的家庭一次性发放补助20000元。又如,山东济南提出,本市户籍按照生育政策于202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三孩家庭,每孩每月发放600元育儿补贴。


但是,遗憾的是,这些政策都排除了一孩家庭。这种政策思路不难猜测:反正你都要生第一个,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把资源浪费在帮助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家庭上了。这种想法当然是错的——没有生育第一个孩子,就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孩子。


生孩子不是一件做好计划就一定会实施的事,而是家庭依据情况变化,做出动态选择。根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监测调查,中国育龄群体平均理想子女数约为1.8,打算生育子女数为1.6左右,但实际生育水平大约只有1.1。这就意味着,本打算多生,最后并不会实际上去实施。这个差异,很多就是因为生育了一个孩子后,因为压力放弃了后续生育。


在全国层面,全国适龄人口的初婚年龄也在不断推迟,女性平均初婚年龄从20世纪80年代的22岁持续上升到2020年的26.3岁,初育年龄推迟到了27.2岁。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晚婚晚育的原因是现实生活的压力。


在独生子女政策下,晚婚与早婚,早生与晚育没有太大的差别,因为反正都只能生一个。但在三孩政策下,晚婚晚育必然意味着少生。当一对夫妻35岁生一个孩子后,他们很可能没有时间来生育二孩、三孩。


如何让年轻人更早地生育呢?答案很明显:那就是减轻他们生第一个孩子时的压力。实际上,家庭收入是逐步递增的,在生育第一个孩子的时候经济压力最大、居住条件最紧张。所以采取一系列政策,缓解年轻夫妻生育的经济压力、住房压力,让他们更早地生育第一个孩子,才能使二孩、三孩政策变得更有成效。


其实,不光对新增的孩子,对存量孩子也要发放补贴。


提振生育意愿,关键是改变错误的生育观、家庭观,将“多育”树立为幸福生活的及格标杆与象征,才是提升生育率的根本。当一个年轻人从大自己七八岁、十来岁的大姐大哥那里听到的、看到的皆是一地鸡毛的生活,他们就会望而生畏。所以,减轻已经生育家庭的养育负担,能转变社会观念,带动年轻人的生育行为。


更重要的是,任何补贴政策背后,都有政治伦理。生育是家庭和国家的大事,生育出来的是家庭的未来,祖国的花朵。所以,生育政策,不能太过于功利化。


“一孩不补、二孩少补、三孩多补”;“新增才补,存量不补”的差别化政策,是用一种工具理性的态度看待生育。归根到底,尊重人的价值理性,才是最好的刺激生育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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